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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bl和耐高有区别吗

没有,CHBL全称“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又称“耐高”,这是由耐克独家赞助的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它创办于2003年,是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和中国篮球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性赛事,是全国高中篮球的顶级赛事。联赛分为基层赛、分区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承办单位: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学生体育协会赛事历史2021年5月20日,在2020-2021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全国总决赛男子组比赛中,清华附中队以112比72战胜石家庄二中队,夺得冠军。5月21日,西安交通大学附中队以91比81战胜山东临沂一中队,夺得全国总决赛女子组冠军。2022年8月14日,在2021-2022赛季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全国总决赛男子决赛中,石家庄二中队以88:71击败乌鲁木齐101中学队,首次夺得冠军;来自石家庄二中队的李梓睿全场得到30分,荣获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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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cuba冬令营什么时候开始?在哪?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分区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大篮分会【2016】1号关于开展第十八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分区赛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参赛院校: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协办的第十八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分区赛计划于2016年3月至5月在各承办院校举行。主办单位拟计划于1月下旬举行各赛区的网络视频抽签分组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及分区赛筹备工作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本届联赛参赛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以校为单位组队(男、女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分别举行基层赛,产生男、女冠军队,分别代表各地区参加CUBA联赛分区赛。二、各分区赛报名空额和增加的参赛名额统称为机动名额。各省市、男女组别的2至4名需提出申请,快递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办公室,待批准后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工作。三、关于注册与报名:凡获得分区赛参赛资格的学校必须为参赛队员进行网上注册与报名工作,具体说明如下:(一)注册办法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2、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籍证明、第二代身份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3、注册时间: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年,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注册工作。4、联系方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商硕飞;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55 (周一至周五9:30—16:00)。(二)报名办法1、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2、比赛将实行网络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网络报名表下载、打印,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及参赛队员的招生录取大表一起以快递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办公室3、参赛学校公布后,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官网(www.cuba.edu.cn)主页第十八届CUBA篮球联赛报名入口,寻找学校名字,获取本校密码,按照系统要求提供参赛人员详细资料。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光明体育场107室邮编:200240联系人:王晓骏电话及微信:15618501277办公电话:021-54743937传真:021-54747710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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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入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会员学校

入会、考级详细流程一、入会资格(一)团体会员单位入会资格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公立学校,在教委备案的私立学校。 (二)团体会员级别划分 1:一级、省级团体会员,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 2:二级、市级团体会员。 3:三级、学校级
1登陆他们的网站 http://tx.qhfz.edu.cn/tjxh/news_info.asp?id=200&typeid=42 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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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报名

1.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2013年11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代表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第一次报名表》(见附表01),一式两份分别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邮编:100085)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备办公室、上海市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508室, 邮政编码:200051 ) 。2.第二次报名(篮球、排球、足球预赛报名表)第二次报名按本规程要求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制定下发的预赛《竞赛规程》中有关要求执行。3.第三次报名:田径、游泳、武术、乒乓球、健美操的运动队(员)报名表、团部组成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4年5月10日前分别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和上海市教委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委会办公室。学校出具的运动员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健康证明》于2014年5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代表团填报各项报名表时,统一用电脑打印,并附本代表团所有人员(含团部、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等人员)贴有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的中运会存查表;用特快专递邮寄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备办公室(地址:同上,以当地邮戳为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每次报名(含第一、二、三次)时,代表团未按要求报寄报名材料的,均被视为报名手续不全,主办单位不予接受报名并不予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报名表,其报名运动员均不允许参赛。 1.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裁判长于正式比赛前3天报到。2.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判员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3.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团部组成人员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将另行通知)。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4.为保证本届中运会的顺利进行,各代表团在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一次性交纳“抵押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技术代表、仲裁,田径、游泳项目的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各部主裁判和田径竞走裁判员、球类项目的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报名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学生体育竞赛的水平和效益,使竞赛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是指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由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单项分会主办。第三条 举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要以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讲求综合效益,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通过竞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检验和提高学校课余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第四条 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举行。第五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每年可主办一至二次全国性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第六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根据情况每年举办二至三个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七条 在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当年,凡已列入运动会比赛的项目,不再安排该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二章 竞赛项目和竞赛的申办第八条 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应按基础性强、普及面广具有一定传统的原则选择确定,每届运动会所设项目不宜过多。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全国大学生综合运动会可设置6-8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网球等。全国中学生综合运动会一般可设5-7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乒乓球、武术等。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第十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运动会:1、承办地是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2、运动会承办城市及学校,必须有较好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符合比赛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它条件;3、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保证运动会顺利运行;4、承办单位必须遵循主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运动会筹备、召开、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第十一条 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应当在上一届运动会举办前,向主办单位递交申请承办报告,并需附下列文件:1、当地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书;2、承办工作实施意向书;3、经费预算及经费保证。第十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主办年度单项比赛,应当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供以下材料:1、承办单位名称;2、比赛名称;3、比赛日期、地点;4、参赛队数;5、竞赛规程;6、经费条件。第十三条 凡有条件承办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的大专院校,在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向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单项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审核后,在比赛前一年的1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申请承办全国中学生单项比赛,应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批准。第三章 竞赛组织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制定竞赛规程,报主办单位审定。第十五条 竞赛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及运动员的参赛条件、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裁判员、经费条件等。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在比赛开始前向主办单位报送组织委员会成立方案,经主办单位批准,正式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期间的领导及善后工作,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保证比赛公正、有序地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递交书面总结。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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